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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驻晋央企优秀企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8 【关闭】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企业:
  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投身山西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投身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能源革命排头兵、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世界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为山西振兴崛起贡献力量。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和省工商联等五部门决定表彰一批在山西省转型升级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现将有关驻晋央企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驻晋央企。
  (二)推荐名额
  太原市经信委推荐8家,其它各市经信委推荐1-2家属地范围内的驻晋央企。
  二、推荐条件
  (一)企业在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中成绩显著
  在资源转型发展中敢闯敢试,敢于承担风险,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在培育新晋商精神中具有领军作用。
  (二)企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企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良好,在社会财富积累、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企业具有良好公众形象
  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经营形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守信履约,没有失信记录;重视员工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四)企业在行业发展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企业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中成绩明显,在行业技术升级、产品换代、转型升级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五)企业具有积极创新理念
  企业在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现代煤化工产业,信息产业和现代医药产业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中具有创新引领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自愿参与、部门组织、全省统筹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
  各市经信委牵头负责对申报优秀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并报省经信委。各推荐企业和各市经信委要严格履行公示义务,在本地区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初审
  省经信委商省国防科工办按照1:1.2比例,确定拟推荐驻晋央企中的优秀企业名单。
  (三)审定
  省经信委将驻晋央企优秀企业推荐名单报省优秀企业评选表彰领导组审定。
  (四)表彰
  1. 以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五部门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2. 在《山西日报》、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通报决定及名单,在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召开专题报告会和交流会宣传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
  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各市经信委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
  (二)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山西省优秀企业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2017年12月17日前将初审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1份,电子版报送专用邮箱)报省经信委产业处。初审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优秀企业推荐表,每个推荐对象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
  各市经信委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过时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电子版可在sxcyzcgg@126.com下载(密码2022229),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产业处
  联 系 人:金红岗    崔力伟
  电    话:0351-2022229  13903402093 13393434488
  传    真:0351-2022229  
  电子邮箱:sxcyzc@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府东街95号
  邮政编码:030002

 

  附件:1. 山西优秀企业推荐审批表

     2. 推荐对象汇总表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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