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0〕18号)要求,省工信厅制定印发了《省工信厅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今年6月份继续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方案》要求,全省工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方案》指出,各厅属单位、各相关处室,各市工信局接到通知后,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