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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财处

信息来源:行政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0-04-12 【关闭】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国有资产、房产、基本建设和物资设备的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 责 人:刘驰

联系电话:0351-3046277

行政财务处(内审处)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内容:

1.按时编报部门预、决算。承诺办事时限:省财政文件下达后30个工作日。

2.配合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审计。承诺办事时限:有关文件下达后60个工作日。

3.本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承诺办事时限:厅内文件下达后20个工作日。

4.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处置。承诺办事时限:文件下达后20个工作日。

5.机关行政经费、国有资产、房产、基本建设和物资设备的管理。承诺办事时限:有关申请递交后20个工作日。

6.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作。承诺办事时限:岗位变动60个工作日内。

7.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诺办事时限:及时办理。

8.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诺办事时限:文件下达后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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