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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21 【关闭】

各市经信委: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8〕144号)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经信委组织做好本地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工作。
  二、创建工作需符合《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消费〔2016〕39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申报主体。正式运营2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纺织服装类创意设计园区(平台)。
  四、申报材料。填报《纺织服装类创意设计园区(平台)申报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各市经信委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于5月24日前将推荐意见书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报送省经信委(合作处),《申报书》电子版发jjjshzc@shanxieic.gov.cn
  联 系 人:胡晋刚  卢长云
  联系电话:0351—3046152

  附件: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申报书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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