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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0-04-10 【关闭】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全省工程系列机电、化工、轻工、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和省直单位机电、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建材行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负 责 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351-3046154

  

人事教育处服务承诺及岗位职责

一、服务承诺

(一)工资手续办理

1.厅机关人员的工资。程序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批。遇大的工资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2.厅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二)出国境手续办理

1.因公出国境。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批。收到批件后,3个工作日内报批办理政审、外事培训,3个工作日内报批办理护照(通行证)。

2.因私出国境。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注意见。

(三)其他工作

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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