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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处

信息来源:新材料工业处 发布日期:2020-04-12 【关闭】

承担全省新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新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新材料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

处  长:薛利杰

联系电话:0351-3030056

新材料工业处服务承诺

一、申请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审核工作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在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若项目评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会签文件,争取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最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有异议的情况除外。

三、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拖不推不卡,廉洁自律,服务到位。

四、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及时上网公告,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受社会监督。

五、其它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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