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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处

信息来源:投资处 发布日期:2020-04-12 【关闭】

组织制定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

处  长:李鑫

联系电话:0351-3046242

投资与规划处服务承诺及岗位职责

一、服务承诺

(一)制定实施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总体规划。

(二)牵头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开展专题服务活动,加快项目投资和投产进度。

(三)牵头负责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工作,审核过程严格规范,资金安排及时合理。

(四)开展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程序规范,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五)业务办理、政策咨询时积极、主动、高效、热情。采用集中服务、一对一服务等多种形式,畅通现场答疑、服务电话、信息化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一般问题当场解答,须进一步落实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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