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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坚持“三重”做作风上的正派人

信息来源:人事教育处 发布日期:2015-12-18 【关闭】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作风就是形象,作风与形象密不可分,作风塑造形象,形象反映作风,作风问题关系到人心向背,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做作风上的“正派人”,就必须坚持“三重”。
  一是重操守。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放松自律,自诩精明强干、行为果敢,只看事业“干成干不成”,不管最后“出不出事”,“能”而无“德”,最终跌倒在“能人腐败”上。归根到底是个人品德和操守修炼不到位造成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品行和操守摆在重要位置,自觉加强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以德立身、以德立规、以德立行,把“德”作为度量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守住清廉。
  二是重担当。修身不是“独善其身”,也不是“超然物外”,而是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兼济天下。为官一任,做好本职工作、造福一方百姓,是最重要的担当。作为单位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公正处事,在日常干部管理上敢于动真碰硬、正风肃纪,在疑难问题上敢于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以锐气、正气、朝气去凝聚人、影响人、感召人。
  三是重小节。许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最终走向犯罪,往往都是不拘“小节”,从生活作风的小事开始一步步滑向深渊。作为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按照党章的标准和要求,去履行好党员义务,去做好自己应该做好的工作。同时,要从严约束自己的行为,严待小节,严慎独处,严格交友,严谨不懈,慎行、慎微、慎权、慎独,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净化自己的灵魂。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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