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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行政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6-08-25 【关闭】

省经信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基本情况和职能    
  (一)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预算编制单位26户,其中:行政单位8户,全额事业单位12户 , 差额事业单位1户,财政负担的自收自支单位1户,一般自收自支单位4户 。分别为: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纺织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冶金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化学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纺织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西省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中心、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行业协会、山西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山西省装备制造服务业促进中心、山西省展览馆、山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中心、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山西省节能监察总队、山西省临汾会计学校、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山西煤炭焦炭调运办公室、山西省墙体材料革新推广管理中心、山西省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干部职工2330人,其中:行政单位217人,事业单位784人,离休人员133人,退休人员1196人。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08人.其中:在职公务员111人,在职工勤人员10人,离休干部6人,退休干部81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经济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电力运行协调工作。
  5.提出工业与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省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
  6.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省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7.承担全省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和电力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省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省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9.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拟定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0.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分析、监测煤电油气运的供需态势和市场状况,负责产运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统筹协调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建立并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
  11.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2.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3.指导全省软件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4.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
  15.承担全省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省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省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
  16.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负责全省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17.代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口岸方面的工作。
  18.承担省信息化领导组的具体工作。
  19.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经信委系统财政性资金预算收入28676.7万元,比上年增加433.4万元,增幅1.53%。支出预算28848.03万元,比上年增加583.44万元,增幅2.06%。动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71.33万元。
  (二)分类分科目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共计24226.6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4180.31万元,结余46.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0.12万元,比上年增加448.75万元,增幅15.15%。主要原因是2015年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2)教育支出6721.55万元,比上年增加2002.31万元,增幅42.43%,主要是山西省临汾会计学校、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人员及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干部教育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4.24万元,比上年增加456.83万元,增幅5.82%,主要是经信委系统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困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
  (4)医疗卫生763.86万元,比上年减少81.23万元,减少9.61%,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医药、住院费减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35.24万元,增加1028.52万元,增幅33.11%。该资金为各行办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6)环境保护资金274.92万元,比上年增加141.21万元,增幅105.61%。主要原因新增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
  (7)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270万元,主要是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工艺美术保护资金专项支出。
  (8)科技发展项目支出18万元,该资金为山西省软件评测中心专项经费。
  (9)其他支出15.02万元,其中;该经费10.02万元是委机关节水管网改造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是山西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追加的专项经费。
  (10)交通运输支出267.36万元,全部为道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
  2.基金预算收入共计225.28万元,支出共计564.11万元。动用上年度结转结余338.83万元。较上年降低,主要是本年度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资金支出主要是山西省墙体材料革新推广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预算财政专户拨款共计4224.82万元,支出4103.61万元,结余121.21万元。该项费用主要是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省临汾会计学校,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上缴的学杂费等收入。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事业预算单位共计26个。小汽车编制一共7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4辆;本年度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2人次;公务接待43批次,共计477人次。
  2015年决算共支出“三公”经费170.4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26万元,减少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8万元,主要用于赴美国和加拿大开展国际电力合作技术交流工作;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兄弟省市相关部门交流、检查工作等;公务用车费用16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1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市内公务、各县市检查工作等所需的车辆燃料费、过路费、保险以及车辆维修(护)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80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和所属的7个行办)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4.7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25.18%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14万元,占采购预算的27.1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8.29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4.4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29万元,占采购预算的43.17%。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保有车辆54辆,包括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核定保留的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车、应急公务用车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用车外,已封存的16辆拟取消车辆。
  七、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省经信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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