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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化处 发布日期:2021-10-26 【关闭】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124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其中,本试点示范所涉及的园区是指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地市及以上级别管理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要对所推荐项目的符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推荐项目按优先级进行排序。

    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111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应包含推荐文件扫描件、推荐汇总表WORD版、项目申报书PDF文件、项目视频证明材料)报送省工信厅。

    (二)省工信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将按相关要求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处李刚瑛  0351-3040995

    地址: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省工信厅531办公室

    附件:1.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10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