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山西省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0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化工处 发布日期:2022-06-07 【关闭】

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浮山县重点项目推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感谢您对我省焦化产业布局调整和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二、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情况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168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78米捣固焦化项目在2021年我省“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中列为拟建项目。该项目拟将备案地址由襄汾县调整到浮山县,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第三十条规定,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或建设规模、内容发生较大变更,企业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改造的通知》规定:对拟建的“两高”项目,各市要严格论证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要落实项目产能和煤炭消费量、能耗指标能量或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主要产品的设计能效水平要达到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单位要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行业产能置换等专项报告分别报送省级节能审查机关、生态环境和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同意后,以市政府正式文件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建设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项目变更到浮山县建设,应当按照上述拟建“两高”项目相关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已于2021年出具了《关于临汾市产能置换项目初审意见的通知》,其中对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项目焦化产能进行了确认,我厅初审程序已完成。下一步其他省直部门初审通过后,临汾市人民政府报省政府审核,如同意建设,我厅将立即为该项目按照新的建设地址重新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附件 attachment